根据GB50057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中章节5“防雷装置”的要求,接闪器可以用铜、镀锡铜、铝、铝合金、热浸镀锌钢、不锈钢、外表面镀铜的钢等各种材料制成,只要满足其最小截面和厚度的要求即可。也就是说,只要不是那么容易锈蚀,不至于因风吹雨打而轻易损坏,大多数常见的金属材料都可以用来制作接闪器。以最常见的铁质接闪杆为例,GB50057要求其最小直径不能小于8毫米即可。
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市场上绝大多数建筑钢筋,只要其直径大于8毫米,都可以用来制作避雷针,只需在安装上去以后在其表面涂刷一到两层防锈漆即可,其价格非常低廉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避雷针是没有品牌的,因为避雷针只是接闪器中的一个小类,而任何金属构件都可以用来做接闪器。只强调避雷针的作用,强调著名品牌的避雷针,而忽视了其它接闪器的共同接闪作用,忽视了接闪器脱离了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就不能发挥作用的客观事实,这种观念是有害的,需要加以纠正。
需要注意的是,市场上有各种各样所谓知名品牌的避雷针,大都以“预放电”或者“提前放电”作为其卖点,大都是从国外进口来的所谓“特殊避雷针”,其所宣称的保护范围远远超过按照滚球法的原理所计算的保护范围,其价格非常昂贵,动辄几万元一根。这些避雷针的所谓科学原理,在中国大陆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认可,其防雷效果也没有得到实践的认可。在建筑物上即使安装了这样的避雷针,在防雷验收时,还是要按照传统的滚球法的原理进行计算,花高价购买了这样的避雷针的客户,要提防这方面的风险。
因此,与其花高价购买这样的所谓特殊避雷针来保护建筑物,还不如按照滚球法的科学原理,对现场仔细勘察,精心设计、计算和校验,老老实实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现场施工,用普通的避雷针、避雷带等接闪器,把该防护的地方都做到位,这样就能达到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实惠的目的。
所谓滚球法,是假设以一定半径(根据建筑物防护等级的不同,100米、60米、45米、30米不等)的球体,沿建筑物的外表面滚动,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,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,该部位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。通俗地说,这个球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就是雷能够打到的地方,球体接触不到的地方就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。